。当消费者兴冲冲拆箱,却发现电视商标是令人啼笑皆非的“xiaonnri”而非“Xiaomi”时,这不止是一场闹剧。它是一面照妖镜,映照出某些商家无底线的投机、部分平台麻木的监管以及法治社会肌体上仍待根治的痼疾。小米官方“非我旗下,将交专员处置”的回应,只是一个开始。
“xiaonnri”的出现绝非孤例。网友晒出的“小米宝宝”空调、“小米大炮”电视,与上海警方刚捣毁的假冒“野兽派”、“蜂花”生产线如出一辙。这些行为的核心不是简单的模仿,而是处心积虑的混淆与欺骗。通过在字母排列上做手脚(如XIAONNRI, XLAONNI),它们精准地瞄准了消费的人在快节奏购物中可能会产生的视觉疏忽。
这种恶意寄生,蚕食的远不止正品厂商的短期利润。它更恶劣的后果,是严重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劣币驱逐良币。当投机取巧者能以极低的仿冒成本(如一款成本20元的假香氛冒充500元正品)获取暴利时,那些投入巨资进行研发、设计和品牌建设的企业将受到沉重打击。最终,整个社会的创新热情和诚信根基都会被动摇。
涉事“xiaonnri”电视据悉通过线上电子商务平台销售。事件曝光后,记者在主流电子商务平台搜索,却已难觅踪迹。这“神奇的消失”恰恰暴露了问题:平台是否拥有与其规模相匹配的、主动且有效的审核机制?还是总在媒体曝光和舆论发酵后,才进行“应急式”的清理?
平台经济本质是信任经济。消费者基于对平台的信任进行交易,平台就必须承担起“守门人”的法定责任。这不仅包括事后的下架处理,更应包括事前的资质审核、日常的主动巡查以及对异常店铺和商品(如价格明显低于市场、商标描述模糊)的风险预警。若只顾抽取佣金,而对平台内显而易见的侵权商品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,这无异于为虎作伥,共同瓜分由消费者信任崩塌带来的“流量黑利”。
面对侵权,法律赋予了企业武器。根据《商标法》,对于“复制、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”等行为,权利人能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,且对恶意注册者,追诉期不受五年限制。国家也在不断加大保护力度,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已提高至200万元。
但理想的法律条文遭遇现实的维权,往往充满艰辛。维权过程耗时漫长,从证据固定、行政投诉到司法诉讼,企业要投入大量人力、财力。而对于“打一枪换一个地方”的山寨作坊,即便判决赔偿,执行也可能困难重重。这种“侵权代价小、维权成本高”的不对称局面,在过去长期存在,挫伤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维权积极性。虽然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已从2020年的80.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.81分,显示环境在改善,但“xiaonnri”们的出现提醒我们,道阻且长。
铲除山寨毒瘤,必须依靠系统性的法治力量。值得期待的是,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正在有力加强。《商标法》新一轮全面修改正在推进,旨在营造更好的创新和营商环境。司法实践也展现出更鲜明的立场,上海法院在一起案件中明确了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规则,判决全面仿冒知名啤酒商标用于沐浴露的厂商赔偿30万元,传递出严厉打击恶意仿冒、全面保护权利人的信号。
治理需要合力。企业要敢于并善于维权;平台必须压实主体责任,运用技术方法提升过滤能力;监管部门则需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,提高违法者的综合成本。最重要的是,要通过持续的宣传和透明的案例,让每一位消费的人都成为“识假拒假”的参与者。当山寨产品失去市场,无利可图时,这类闹剧才会真正落幕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加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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